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广“贵州教育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黔教办函〔2019〕1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同步做好“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贵州教育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和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广“贵州教育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黔教办函〔2019〕149号)要求,扎实做好“贵州教育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
二、同步做好“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
(一)平台简介。“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是市教育局对外宣传和服务的唯一政务微信。平台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中心工作,实际全面传递遵义教育资讯、权威发布解读遵义教育政策、生动鲜活讲好遵义教育故事、主动回应和服务社会关切等,是我市教育宣传的重要平台、主阵地。
(二)关注方式。
1.搜索“遵义教育”名称进行关注。打开微信主业面,点击右上角“+”,选择“添加朋友”,输入“遵义教育”或“zy8222148”并搜索,选择并关注。
2.扫描二维码关注。打开手机微信主页面,点击右上角“+”,选择“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关注”即可。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和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和高校学生订阅关注,鼓励和引导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订阅关注。
(二)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单位,要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对“贵州教育发布”和“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利用宣传栏张贴并在教职工工作群转发贵州省教育厅政务微信“贵州教育发布”宣传海报(附件1)和“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或采取其他有力措施确保订阅关注推广工作有效开展,切实提高“贵州教育发布”和“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三)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和各高等院校安排专人负责,加强“贵州教育发布”和“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工作,并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两个微信公众号的订阅关注情况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可用一个文稿体现),连同加盖公章的《贵州省教育厅政务微信“贵州教育发布”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附件1)《遵义市教育局“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罗来帅、夏辉伟。联系电话:13984922123,18786243690;邮箱:365598954@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广“贵州教育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黔教办函〔2019〕149号)
2.“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遵义市教育局“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
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广“贵州教育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pdf.pdf